公務員錄用體檢常規檢查項目
一、臨床物理檢查:
一般健康檢查:含
1.一般檢查:身高、體重、血床,
2.內科檢查:病史搜集、心、肺、肝、脾、神經系統等檢查。
3.外科檢查:病史搜集、田狀腺、乳腺、淺表淋巴結、皮膚、脊柱及四肢關節、頭顱、男性外生殖器檢查,盯門直腸檢查(含盯診檢查)等。(相關特殊職位加查文身)
4.眼科檢查:視功能檢查(含視力、色覺)、眼瞼、結膜、淚器、眼肌、角膜、鞏膜、瞳孔等(含小瞳孔眼底檢查)等。
5.耳皇喉科檢查:耳語試驗、耳(外耳、鼓膜)、皇(外皇、皇腔)、口咽部、喉部等(含間接喉鏡檢查)等。(相關特殊職位加查嗅覺)
6.口腔科檢查:唇腭舌、腮腺、口腔粘膜、顳下頜關節等。
二、婦科檢查:
1.病史搜集:含月經史、婚育史等。
2.內診:對已婚者做雙合診檢查,外陰、陰道、宮頸、宮體、附件、陰道分泌物性狀等。
3.盯診:對未婚者做盯腹診檢查,外陰、宮體、附件等。
三、心電圖檢查:電腦多導聯心電圖
四、腹部B超檢查:含肝、陽、胰、脾、雙腎
五、胸部X線檢查:胸正位片
六、化驗項目:
1.血常規(全血細胞分析):
2.尿常規及尿沉渣(離心鏡檢):
3.血生化:
3.1空腹血糖(FPG)。
3.2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
3.3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
3.4尿素(BU)。
3.5肌酐(CR)。
4.血免疫:
4.1梅毒螺旋體血細胞凝集試驗(TPHA):
4.2艾滋病毒抗體檢測(抗H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