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昨日出臺了《關于加強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的意見》。根據該意見,目前已經在崗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將全部洗牌,重新上崗。另外,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應優先解決本地區就業困難人員,招聘就業困難人員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單位核定數的20%。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一年以上
根據該意見,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是指除執行機關事業工資制度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工勤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廣州體檢用工單位與公益性崗位用工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以上,但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特殊對象另行確定。勞動合同中應明確合同期限、勞動崗位、工資報酬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根據聘用人員崗位任務確定。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解聘。首次聘用的人員,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
各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能夠保證工作正常開展,深圳體檢一律不準自行編外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對編制不足且是臨時性或輔助性、替代性等崗位工作急需的,經批準規范使用,但不得混崗使用。機關公務員崗位及事業單位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涉密崗位不得使用公益性崗位人員。
工資標準:建立分配激勵機制
乙肝體檢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原則上年齡45歲以下,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艱苦崗位可適當放寬年齡和學歷),身體健康,無不良記錄。特殊崗位聘用條件,可另行確定。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原則上按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并繳納住房公積金。
根據該意見,在制定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標準時,各單位將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的分配激勵機制,鼓勵技術工人學習技術,鉆研業務,提高技能,對已取得人事部門頒發的技術等級證書的人員,在工資總額內按技術等級適當拉開收入差距,確定相應的工資待遇。其中,特殊崗位聘用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經人事部門同意后,可采取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等分配制度,所需經費按單位原供給渠道解決。
全面清理:編外人員將洗牌
據悉,該意見印發出臺后,蘇州機關、事業單位對現已使用的編外人員要作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礎上,各單位將根據工作的實際需求及現有用工情況重新申報用工數,經蘇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聯席會議審核后下達。對財政供養單位原經核定編外用工的,已聘用且不超額的,則采取補辦相關手續的辦法。
原則上,到2008年底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人員,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直接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實行本意見;到2008年底合同期滿但在本單位連續工作不滿十年的,在發文之日起一個月內重新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不成的,應當解除勞動關系,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發文之日起原勞動合同期未滿的,應變更原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原勞動合同,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核定后有空額,如需新招聘的,則由用人單位提出需招聘人員的崗位及用人條件,經市人事部門核準后,根據招聘程序進行招聘;已超額使用的,通過考試考核等辦法,依法解除、終止一些不必要、不合理崗位及不適宜崗位要求的人員的勞動關系,并逐步減至下達的用工數。無法解除的,不得作為公益性崗位聘用,經費由單位自行解決。